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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解读之一

发布日期:2022-05-09 14:52 来源: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秋晨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多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方针,强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我区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采取何种举措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踏踏实实谋发展?

近日,区委印发了《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用好用活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为“两地一城”建设提供坚实的营商环境保障,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

该《意见》的出台背景是怎样的?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主要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区发改委副主任余川维。

“既是抓住国家战略机遇的行动,又是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余川维介绍,去年1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我区出台《意见》就是要抢抓这一难得的历史性先行创新试点机遇,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贡献长寿智慧。另一方面,在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上,区委书记刘小强提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照世行评价体系全面提标达标,打造投资洼地、兴业沃土”。在当前全区人民全身心投入到“两地一城”建设、为实现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的宏伟愿景努力奋斗的重要时刻,出台《意见》就是落实党代会报告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抓手,是落实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此外,“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是“两地一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实施好推进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就需要一流的市场主体、一流的营商环境、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出台《意见》就是要为“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提供最基本最重要的优质制度供给,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企业家提供最好的投资环境。

“我区出台《意见》是站在讲政治抓落实的视角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既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又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余川维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连续9年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2021年7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到了法律制度层面。2021年7月26日,我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了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我区审时度势出台《意见》,切实做到了党中央有决策、市委有部署、长寿有行动。与此同时,《意见》是我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措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021年,我区民营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影响乃至阻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意见》致力于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以更加彻底的简政放权、更加高效的政务服务,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对营商环境提升有更大的获得感、认可度。

余川维介绍,《意见》汇集了各部门在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内容均为条目式“干货”,包括市场主体培育“增量提质”、政务服务“便民高效”、经营保障“提质优化”、告知承诺制改革“由点扩面”、靠前服务“排忧解难”、融资保障“拓源降费”、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外经外贸“强基引流”、企业权益保障“依法增效”、正风肃纪“清廉护航”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打造“二期在长寿”新名片、建立重大项目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惠企政策限时兑现机制等27条具体举措。所有举措均坚持问题导向,瞄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症结问题,通过对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堵点痛点实施靶向攻坚、精准排雷,实现全区营商环境整体效能的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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