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区气象局获悉,拟于本月开展人工降雨工作。区气象局提醒,人工降雨作业期间影响区域内群众不要在作业点周边逗留围观,以免发生危险;火箭工作完成后残骸为伞降,火箭残骸落地后不会爆炸及燃烧,一般不会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影响。
据了解,作业地点为葛兰固定作业点(葛兰镇中华村)、双龙固定作业点(双龙镇联合村2组)、石堰固定作业点(石堰镇麒麟村)、菩提街道菩提山移动作业点、八颗街道干滩移动作业点、龙河镇保合移动作业点。
区气象局提醒:在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安全影响区域以内的任何地点,发现降落到地面的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街镇政府、公安机关、区气象局报告,禁止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当发生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伤人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等人影意外事件时,应立即与当地政府联系,同时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区气象局,并切实保护好现场;违反本公告规定,如因私自摆弄、搬运或拆卸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区气象局概不负责,由有关部门作为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