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为加快农业品牌化建设,我区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按照每个产品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