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拿回去让儿女也学一下。”近日,在新市街道新合村,“法律明白人”韩平手里拿着《法律援助知识手册》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资料,向过往的居民宣传起来。
韩平既是新合村党支部书记,也是村上的“法律明白人”。一有空,她便和同事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像韩平这样的“法律明白人”,我区还有很多很多。
近年来,我区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采取自荐或村(社区)“两委”推荐的方式,选用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乡贤等成为“法律明白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期分批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轮训,打造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员。目前,全区每个村(社区)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
叶永平是葛兰镇葛兰村的“法律明白人”,他在走街串户与村民唠家常中,了解到村上张某和李某发生邻里矛盾。于是,叶永平主动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调解过程中给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依法有效化解了纠纷,维护了邻里和谐关系。
像叶永平一样,“法律明白人”还发挥矛盾排查信息员的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筑牢基层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自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以来,全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群众的独特优势,既是普法宣传员、矛盾排查信息员,又是矛盾纠纷调解员、农村治安管理员,在深化法治创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