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交通局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区交通局将在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正风肃纪、久久为功,重点整治七个方面执法顽瘴痼疾。
一是“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随意扩大非现场查处范围等问题。二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修改定性违法行为,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拆单处罚、降格处罚,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影响交通等问题。三是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四是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五是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六是人大监督、信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办理投诉举报中反映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七是新闻媒体曝光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案例。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将持续至10月底。目前,区交通局已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2个工作专班、4个工作组专职负责专项整治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