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身高率执法检查组,就我区贯彻实施《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华、廖智辉、邓永春参加。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自2021年7月29日施行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全面完成长江渔民退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落实渔业生态补偿措施,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效促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渔业生态好转。
检查组重点检查我区长江沿线非法捕捞、船只非法携带网具等非法捕捞行为,深入了解我区贯彻实施情况。
王身高指出,长江“十年禁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法规性的决定,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落地落实,对于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对禁捕重点水域、水陆通道等进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禁捕工作。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依托河长制管理机制和监管力量,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