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正文

@长寿人:房交会来了,10月1日开始,优惠政策有……

发布日期:2023-09-25 16:05 来源: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张申欣

9月25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我区第十四届线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将于10月1日开始,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本次线上房交会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参展企业22家。房交会采取“线上看+线下购”联动方式,通过线上“渝房通”(小程序)展示项目特色,发布市场信息、优惠政策等内容,线下在各参展项目售房部现场完善交易,实现线上观展、线上预约、线下购房。


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参展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并在《重庆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系统》签约成功的,以及个人购买(不含赠与、继承、交换)二手住房并完成转移登记的,均可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针对新建商品房,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个人购买车位(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针对二手住房,个人购买二手住房(不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登陆“渝房通”(小程序),按区域、房屋类型、价格、面积等搜索目标房源,然后到售楼处现场咨询看房,线下签订购房合同后,即可享受参展企业房交会优惠服务,满足条件后统一兑现补贴。购房者购买二手住房的,可通过房屋经纪机构或自行成交,然后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一窗办事”综合窗口办理交易登记,完成购房人信息录入,满足条件后统一兑现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购房补贴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过户登记时间为准),超过此规定期限的不予认可。此外,新建商品房申报补贴时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二手住房申报补贴时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


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