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本月起,我区严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广告宣传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我区有关市场主体请自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违规产品,以种种借口拒不执行新规或变相抵制的,将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