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临近,不少商家为锁定订单,推出了“保价”提前购。然而,“保价”未必保险。10月30日,区消委会结合以往的投诉案件,揭秘商家的“保价”套路。
区消委会秘书长蒋耀锋介绍,“保价”,即卖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商品若涨价,卖家执行保价之时的价格,商品若降价,卖家执行降低后的价格,总的原则就是“价格就低不就高”。总的原则,买卖双方都认可,但对商品成交价格的构成争议巨大。
卖家通常会将“双11”期间,拼多多、京东、天猫等平台发放优惠券不计入保价范围,理由是这是平台搞的活动,优惠的金额源于平台抽取卖家的佣金,平台主动让利,提升人气,这跟卖家无关。其构成通常包含满额减的优惠券、购物返现金、抢购前的红包雨、平台积分兑现金等。但很多消费者认为的“保价”,是消费者最终实际支付的商品售价。
蒋耀锋表示,有些消费者在“保价”的宣传下,提前购买投影仪、扫地机、手机、单反相机等金额较高的商品,“双11”回看商品价格时发现,商铺、厂家、平台等多个销售主体发放的各类品目繁多的满减券、折上折、跨店省、现金红包叠加使用后,商品实际售价明显低于之前的“保价”价格,卖家常常以非本店优惠项目不属于“保价”范围为由,拒绝退差价。
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提前下单前,一定要与卖家就“保价”的商品内容、保价时间、具体构成等要素进行详细约定,并保留好证据,便于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