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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办理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2023-11-13 17:23 来源: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杉

11月13日,我区首笔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长寿区分中心成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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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截至本月,市民胡女士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满两年,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选定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后,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根据贷款额度测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相比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近3万元。

胡女士告诉记者,作为没有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前是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现在能与有单位的职工一样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节省了不少利息,办理手续也很方便,“感觉幸福感满满”。

“重庆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于2021年8月正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长寿区分中心业务一科科长刘平介绍,试点以来,中心快速响应,与区内合作银行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开户5514人,实际缴存4263人,缴存金额643万余元。

据介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履行缴存义务后,在全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时,可获得个人最高5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更可以获得个人6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1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五年以上首套住房贷款利率3.1%,二套住房贷款利率3.575%,利率相比商业性住房贷款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长寿区分中心主任敬行表示,将继续加大试点宣传推广力度,逐步扩大试点受益群体,提升服务质效,助力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居住问题,实现优居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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