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我区深度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扶持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将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补助。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指由科学技术部及其职能机构认定,在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国内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中介组织等机构载体,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不同类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打造能有效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在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中的促进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