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正文

区消委会提醒:购买二手货也应约定“三包

发布日期:2024-03-06 16:17 来源: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傅智治

二手冰箱刚买来2个月就不制冷了,因事前没有约定,李先生只好“忍气吞声”。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货也要有“三包”约定。

GetAttachment (7).jpg

今年1月,李先生在某二手电器行购买了一台二手冰箱,老板口头承诺“保修半年”。然而,仅仅2个月,冰箱就不制冷了。李先生找老板维修,得知需400元维修费,理由是“二手货只质保1个月”。双方就质保承诺争论不休,但最终因无书面证据,李先生只能放弃维权。


对此,区消委会秘书长蒋耀峰表示,购买二手商品也要有“三包”约定,消费者应当索要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或信誉卡,还要注意了解所购买旧商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名称、生产日期等。最好能用书面形式与经营者明确约定购买旧商品的使用保证期限,并明确包修、包退、包换的具体事项。

x.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