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主办,区消委会、区财政局承办。活动围绕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强烈的消费问题,重点宣传预付式消费、旅游、物业服务、美容美发、保健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侵权行为,引导群众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