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农业生产、生态环境、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2024年长寿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重庆市长寿区气象局拟在全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作业,为确保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寿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实施人影作业的各作业点周边10km范围。
作业地点:葛兰固定作业点(葛兰镇中华村)、双龙固定作业点(双龙镇联合村2组)、石堰固定作业点(石堰镇麒麟村)、渡舟街道北城大道移动作业点、八颗街道干滩移动作业点。
作业装备:内蒙火箭,使用RYI-6300型增雨防雹火箭弹。
1.区气象局每次作业前发布作业公告。
2.期间影响区域内群众不要在作业点周边逗留围观,以免发生危险。
3.火箭工作完成后残骸为伞降,火箭残骸落地后不会爆炸及燃烧,一般不会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影响。
1.在实施人影作业安全影响区域以内的任何地点,发现降落到地面的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街镇政府、公安机关、区气象局报告,禁止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当发生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伤人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等人影意外事件时,应立即与当地街镇政府联系,同时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区气象局,并切实保护好现场。
3.违反本公告规定,如因私自摆弄、搬运或拆卸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区气象局概不负责,由有关部门作为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区气象局联系电话:40401421、40405344。
特此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气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