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长寿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在凤城监狱正式成立。这是全市第一个建立的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
该基地由区检察院联合凤城监狱、区司法局共同建立,设在凤城监狱监区内,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多种“零距离”“体验式”警示教育,以此警醒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预防再度发生犯罪。
据了解,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淡薄,对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敷衍、抵抗心理,在矫期间不服从管理、再度犯罪时有发生,“改造”效果不十分明显。针对此情形,去年下半年,区检察院启动专题调研,得到区司法局、凤城监狱的大力支持。随后,三家单位多次进行沟通会商,就共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达成一致。
当天,三家单位会签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凤城监狱、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共建长寿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协议书》,发布《关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并组织首批32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凤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