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一行来长,开展《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莫恭明强调,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法律援助川渝一体化协作,持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晓涛,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胜才;区委书记、长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刘小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身高参加调研。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自2004年实施至今,经2014年修订一次,为规范和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党和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修订《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对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日至5日,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区司法局菩提司法所、长寿湖派出所、长寿湖人民法庭、长寿湖镇龙沟村,实地了解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乡村振兴及基层治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涪陵区、北碚区、长寿区、丰都县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情况。
莫恭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修订法律援助条例是川渝人大协同联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至今,川渝两地人大积极推进,多次共同开展立法调研、集中改稿,探索实施法律援助服务区域一体化,目的就是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
莫恭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川渝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立法的重要意义。要聚焦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川渝法律援助协同立法,确保务实管用。要坚持重点和全面相结合、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继承和创新相协调,持续深化跟进,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实施好《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深化法律援助川渝一体化协作,持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唐川、王建东,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区领导廖智辉、涂庆、刘海东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