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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高速倒车 被记12分罚款200元

发布日期:2024-06-13 16:50 来源: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杉 宁朗

6月11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一辆川R牌照大货车行驶至G50沪渝高速长寿互通路段时,停靠在第二行车道上,部分车身占据应急车道,且停车路段为弯道,导致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稍停片刻后,驾驶员直接开启双闪往后方匝道处倒车。随后,驾驶员径直向匝道往涪陵方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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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被高速交巡警第四支队长寿大队数字警务室视频轮巡时发现,立即将该事件通知巡逻民警。


巡逻民警上道巡查,并在涪陵收费站排查到该车辆。据了解,该货车司机准备去涪陵卸货,途经该路段时,由于分心,没有注意已到该进入匝道的地方,发现时已过匝道几十米,抱着不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就停下来倒车进入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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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高速交巡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巡警提示:高速公路上倒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使驾驶人的生命陷入险境,发生追尾也会危及他人的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将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广大驾驶员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务必提前规划好路线,驾驶时集中精力,注意提前观察,以免走错或错过出站口。若下错出站口应先驶离该站点,然后再掉头上高速公路,请勿在高速公路上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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