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区学生资助中心获悉,今年我区针对家庭困难高中生,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项目,可在9月份申请。
免学费(国家资助)
享受对象:当年就读我区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
资助标准:市级重点高中800元/人·期;城市一般高中500元/人·期;农村一般高中400元/人·期。
国家助学金(国家资助)
享受对象:就读我区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特困学生1500元/人·期: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一至二级残疾)和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1000元/人·期:其他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免教科书费(地方资助)
享受对象:就读我区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200元/人·期。
资金发放:财政补助到校,学校提供免费教科书。
农村高中学校免收学费(区级项目)
享受对象:就读我区葛兰中学、双龙中学、龙溪中学3所农村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400元/人·期。
资金发放:财政补助到校,学校免收学费。
办理流程如下:学校告知→家长或学生申请、学校排查→学校审核认定上报→资助中心汇总报送→区级相关部门复核确认→资金发放。咨询电话:02340244099。
区学生资助中心提醒,以上资助项目以当年执行政策文件为准,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新增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