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龚某某驾驶一小型客车行至长寿区化南二路时,因疲劳驾驶造成车辆侧翻,致驾驶人龚某某、乘客王某某、符某某受伤及车辆、路灯、行道树受损。
据交通监控录像显示: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冲上”人行道撞倒行道树及路灯,车身腾空翻滚一圈半后“四脚朝天”躺在路边,场面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
经调查,当事人龚某某因急于赶路,在未能保证充足睡眠的情况下长时间驾驶,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醒:疲劳驾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驾驶人犯困时反应力会下降、迟钝甚至出现打瞌睡或睡着的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如果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的症状,请及时将车辆停至安全区域,休息调整后再出发。记者 杨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