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一大队联合高速交巡警长寿大队来到沪渝高速公路汪家湾大桥下,督促当事人对桥下一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当事人田某长期以来在沪渝高速公路汪家湾大桥下搭建设施、堆放物品,其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针对这一情况,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一大队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于9月9日发出通告责令其自行改正,否则将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接通告后,田某表示配合执法部门工作,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天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该违法建筑被夷为平地,安全隐患得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