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颗组团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同时,须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为满足八颗组团的发展,根据2013年10月组织编制了《长寿区八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八颗组团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长寿府发〔2016〕10号),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长寿区八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年9月7日取得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审查意见(文号:渝环函〔2016〕495号)。根据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函,规划面积4.07km²,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989km²,非建设用地0.081km²,组团分为西部生活片区、中部工业片区、东部生活片区。西部生活片区即为八颗街道所在地,东以拟改线渝巫路为界,西以八颗场垭口为界,南以围子湾一带为界,北以八颗卫生院为界。中部工业片区和东部生活片区相连,两者之间间隔桃花溪和绿化隔离带,东以规划绿屏西路为界,西以220千伏八颗变电站为界,南以在建渝万城际铁路为界,北以规划明桃二路为界。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汽摩零部件,并发展电子信息,重点产业链:依托钢铁、化工材料发展汽摩配套产业链、化工装备产业链、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链。
为保障八颗组团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需要,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每次拓展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平方公里”的要求,在《重庆市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5年局部修改)中新增了八颗组团工业用地D、E标准分区(属原八颗组团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留白区域,当时未进行规划)。为此,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月编制完成了《长寿区八颗组团D、E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后,组织开展了长寿区八颗组团D、E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年9月25日取得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审查意见(文号:渝环函〔2020〕583号)。根据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函,规划用地面积为103.97公顷,建设用地88.95公顷。D标准分区东临菩提东路,南至明桃二路,西抵菩兴路,北达龙船坝、干滩村一带;E标准分区东至菩兴西路,南至明桃一支路,西抵改线渝巫路,北达明桃二路。主要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零配件等产业。
为掌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判定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对长寿区八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本次跟踪评价范围为八颗组团(包括西部生活片区、中部工业片区、东部生活片区、D标准、E标准分区),规划范围共计511公顷。
(二)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重庆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6898016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23-61513286
联系邮箱:221074015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规划编制单位委托-规划资料收集-规划区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规划开发建设的跟踪评价-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后续建设影响预测评价-现存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和规划管控要求-环境管理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跟踪评价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六)公众意见表链接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cEfxOEYoXnVqpGEhC_obA
提取码:htc8】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