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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夕,长寿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3-31 11:23

清明节前夕,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祖洪明等人违规吃喝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原长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现长寿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组织召开4次工作会,经时任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祖洪明同意,违规使用11612元公款购买酒水用于上述会议用餐。2021年2月,祖洪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长寿湖旅游景区公司菩提山景区经营部安巡主管宁小江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2019年11月,长寿湖旅游景区公司菩提山景区经营部安巡主管宁小江在长寿区菩提山菩提禅院餐厅举办婚宴,共操办宴席17桌,收受28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000元。另,宁小江在2018年春节期间收受1名管理服务对象1000元现金红包。2021年3月,宁小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涉案款物予以追缴。


葛兰镇潼观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杰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乱作为问题。2019年8月,葛兰镇潼观村时任村委会主任杨杰辉负责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杨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在杨某不同意租房解决住房安全的情况下,仍以签订虚假租房合同方式谎报杨某住房安全得到保障,而实际杨某居住在其D级危房中长达9个月。2021年1月,杨杰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顶风违纪,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节点”就是“考点”。清明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时刻将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纠治“四风”的政治定力,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聚焦树倒根存、禁而未绝的老问题,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以严明纪律保障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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