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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9-26 15:14 来源: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秋晨

9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张明生主持召开区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区领导、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胡建川、潘晓林、李吉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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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讨论通过了《重庆市长寿区选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区划分及选区名额分配和设立选区领导小组的通知》《重庆市长寿区选民登记实施办法》《重庆市长寿区选民登记公告1号》《重庆市长寿区选民登记公告2号》《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以及选民证式样;通报了《全区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加强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区选委会、区选办及工作组,要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法规,深入研读区委、区人大、区选委会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吃透精神,掌握要义,熟练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要明确职责,注重协同配合。区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选办和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分内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区选办要及时掌握全区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主动向区选委会汇报请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处理好各工作组关系,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工作组既要各司其职、守土尽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补台,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会议指出,要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指导。区选委会、区选办要深入镇街、选区及有关单位,调研、指导和检查换届选举工作,研究答复各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工作问题,督促各方面按照既定的时间、法定的程序,依法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普遍性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严明纪律,匡正换届风气。要把“十严禁”要求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纪律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区选委会、区选办的同志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换届纪律,绝不允许出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时间安排、进展情况,动员和引导广大选民依法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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