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文军所作的《区监委关于开展扶贫及民生领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紧盯扶贫及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直接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和监督下,区监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强化扶贫及民生领域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巩固增进民生福祉,以至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供了坚强保障。
报告显示,2018年区监委成立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6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77人,其中处分1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6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4人,其中处分31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得到有力削减、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区监委抓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契机,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扶贫及民生领域监督工作,向全区19个镇(街道)归口派出监察室5个,选聘村(居)监察监督员266名,构建区镇村三级监督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发挥村(居)监察监督员作用,得到市纪委监委肯定,《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予以专题报道。
区监委创新构建可视、可评、可治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评价体系;创新推行“码上监督”,实现群众监督“一码扫”;创新开展“背包巡查”“码上巡察”,强化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贯通融合,有力提升扶贫及民生领域监督工作实效。
区监委围绕贯彻落实扶贫及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每年选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一体推进办案、整改、治理,打好查处震慑、整改规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组合拳”,推动解决了许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报告指出,民生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区监委将发扬钉钉子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民生领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